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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借贷诉讼与突破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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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1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友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120191012005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715165778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友良律师,法学、社会学双本科,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在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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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杨友良律师擅长面对“借条简陋、无转账凭证、过诉讼时效”等难题,通过构建证据链说服法院认定事实。
常规借贷诉讼与突破之法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于处理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在他经办的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展现出了与常规处理思路不同的能力。

通常情况下,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借条形式简陋、缺乏转账凭证且已过诉讼时效,被告往往会以借条无法证明借贷关系、款项未实际交付以及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此时,辩护律师多会因证据不足和诉讼时效问题陷入被动,难以有力反驳被告观点。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面对被告提出的“借条形式简陋,借款人身份信息缺失,无法认定系夏XX所出具”“无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款项实际交付”以及“起诉已过三年诉讼时效”等抗辩,杨律师提交了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报警记录能证明原告曾向夏XX催要借款并发生纠纷,交房凭证则进一步佐证了借款事实,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按照常规,如果借条形式存在瑕疵且无转账凭证,同时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很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或原告丧失胜诉权

但实际结果是,法院对被告的抗辩不予采信,确认原告与夏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法院认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XX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所以对被告的时效抗辩也未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继承夏XX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这一结果与常规结果截然不同,杨友良律师通过巧妙运用证据和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胜诉。在众多案件的磨砺中,杨友良律师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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