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于处理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在他经办的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展现出了与常规处理思路不同的能力。
通常情况下,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借条形式简陋、缺乏转账凭证且已过诉讼时效,被告往往会以借条无法证明借贷关系、款项未实际交付以及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此时,辩护律师多会因证据不足和诉讼时效问题陷入被动,难以有力反驳被告观点。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面对被告提出的“借条形式简陋,借款人身份信息缺失,无法认定系夏XX所出具”“无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款项实际交付”以及“起诉已过三年诉讼时效”等抗辩,杨律师提交了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报警记录能证明原告曾向夏XX催要借款并发生纠纷,交房凭证则进一步佐证了借款事实,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按照常规,如果借条形式存在瑕疵且无转账凭证,同时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很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或原告丧失胜诉权。
但实际结果是,法院对被告的抗辩不予采信,确认原告与夏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法院认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XX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所以对被告的时效抗辩也未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继承夏XX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这一结果与常规结果截然不同,杨友良律师通过巧妙运用证据和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胜诉。在众多案件的磨砺中,杨友良律师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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