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始于黑龙江某服装有限公司有棉服加工需求,委托丹东某公司加工45791件棉服,丹东某公司将业务转委托给被告,被告又委托大庆某公司实际生产。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支付5400套棉服加工费254880元,然而被告逾期未交货。这一情况使原告面临生产停滞、市场机会丧失等危害,若不及时解决,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在此困境下,原告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年的刘瑶律师。
刘瑶律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承办近200件案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在案件前期,刘瑶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梳理复杂合同关系的经验,详细研究了多层委托加工链条中的各个合同。她发现原告与被告虽未成立正式加工合同关系,但这并不影响后续权利主张。面对被告提出的“原、被告之间无直接加工合同关系,原告应向丹东某公司主张权利”的辩称,刘瑶律师依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反驳,强调各方虽有独立合同,但实际存在业务关联。
在处理被告逾期未交货及退款承诺问题上,刘瑶律师发挥其在合同纠纷中排查履约风险、破解违约争议的能力。她仔细审查微信沟通记录,明确被告作出的“如无法发货则全额退还加工费”的承诺合法有效。当被告以原告私自提货构成违约、无权要求退款进行抗辩时,刘瑶律师从公平原则出发,指出原告重复支付加工费,被告因此免于向下游付款构成不当获益,有力地回应了被告的观点。
在计算返还金额阶段,刘瑶律师精准核算,按照实际生产单价42.5元/套计算,确定5400套对应加工费为229500元。对于超出部分及多提200套对应的费用,她依据事实和法律不予支持,体现了严谨的办案态度。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加工费2295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在合同纠纷处理领域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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