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盐城,一起因合作关系引发的合同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原告WX与被告ZX曾有合作,被告原是原告投资公司员工。双方约定原告预付XX万元款项,被告以酒水销售业绩抵扣,业绩不达标按比例退款。20XX年X月,原告依约分两次转账合计XX万元,可被告仅完成XXX元业绩,尚欠XXX元未还,多次催要无果。20XX年XX月X日,原告WX委托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向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沈玉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9201410735735。他是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盐城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占比约35%,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200余件,还在基层行政执法争议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并且多次获得律伴中国好律师全国最佳口碑奖。
接受委托后,沈玉玮律师第一时间与委托人WX进行深度沟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他明确这并非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而是基于合作提成预付的合同违约纠纷。针对案件关键,沈玉玮律师重点收集、整理并固定了案涉借条、银行转账凭证、业绩结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等核心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审理阶段,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沈玉玮律师并未因此放松,他精准把握缺席审判的法律要点。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庭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明确指出被告未按约定完成业绩已构成根本违约。他详细论证了原告主张的款项返还、资金占用费及律师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沈玉玮律师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成功冻结被告等额财产,从源头规避了后续执行风险,全方位保障了委托人的债权实现。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沈玉玮律师始终以委托人的核心诉求为导向,严谨把控每一个办案环节,确保法律主张有事实、有证据、有依据。
20XX年X月X日,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ZX需返还原告WXXXXX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赔偿原告因本次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XXX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均由被告ZX负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沈玉玮律师在本案中,以专业、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把控每一个办案细节,在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为委托人斩获全胜判决,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在纠纷维权中的核心作用,是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护航者。他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在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其办公地址就在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5号盐城金融城6幢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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