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缺失是常见问题。如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里,原告成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虽有合同、结算书等基础证据,但质保金支付期限未到、被告经营恶化但未明确拒绝付款、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性举证困难成为关键难题。嵇成吉律师,执业于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证号13205202010195023,擅长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他紧扣合同约定,收集合同中关于违约金计算的条款,成功主张违约金顶格计算。利用被告当庭自认“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支付”的陈述,收集相关庭审记录作为证据,援引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规则。针对一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要求被告提交2021年度审计报告,并指出该报告无法证明后续持续独立,促使法院判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这些补证、固定证据的动作,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及违约金共计747XXXX1955.61元,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原告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面临被告长期拖延结算以拒付工程款的问题。嵇成吉律师充分利用《关于项目过程变更签证、竣工结算备忘录》中“因甲方原因6个月内未完成结算,按乙方上报金额确认”的约定,收集备忘录作为关键证据。结合多次书面催告函和竣工备案时间节点,固定被告违约的证据。通过这些证据的串联,形成完整证据链,迫使法院认定被告违约,依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扣除3%质保金后判令付款。最终被告支付工程款324XXXX6182.08元及利息,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返还保证金10万元。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被告以“结算未完成”为由拒付到期工程款,并提起近3000万元的反诉索赔。嵇成吉律师通过举证工程联系单、工期说明等证据,证明工期延误系因疫情、甲方原因等非原告责任;针对渗漏问题,以联系单证明系第三方原因导致地库上浮;针对管理人员违约,指出被告举证不足。通过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形成证据链,最终法院仅支持10万元逾期提交资料违约金,其余反诉全部驳回,被告支付工程款426XXXX1467.65元及逾期利息,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返还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危险驾驶罪案中,被告人孙X醉酒驾驶被查获。嵇成吉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孙X,收集孙X归案后如实供述的证据,引导其认罪认罚。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到相对轻缓的量刑建议,并收集认罪认罚具结书作为证据。申请适用速裁程序,提高结案效率。通过这些动作,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判处孙X拘役一个月五天,并处罚金二千元。
嵇成吉律师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为当事人在不同案件中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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