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一起皮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原告刘先生从事皮革买卖业务,而被告卞先生和陈先生则合伙经营皮革销售加工业务。自2018年5月起,两被告开始向原告采购皮革,到2019年9月对账时,确认欠付了一定金额,后续双方仍有业务往来。原告在扣除还款、退单及抵货款后,认为两被告尚欠938183.6元,于是决定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利息及律师费。
原告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代理此案。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他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领域,同时还担任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2022年2月,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协助原告进行举证,提供了出库单、对账记录等关键证据,以此来证实供货及欠款事实。而两被告则进行了抗辩,对抵货款金额、律师费及利息提出不应支持的主张。张琪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庭上据理力争,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他仔细核实每一项款项明细,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了供货义务,欠款金额经核算属实。两被告合伙经营,应共同承担责任,对于未达成明确协议的抵货款部分不予处理。由于律师费未实际支付,法院不予支持,而利息自起诉日起算符合法律规定。判决两被告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938183.6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2235元,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张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原告成功追回了近百万的货款,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张琪律师以“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为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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