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景德镇,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本是夫妻,然而女方以被告存在家庭暴力、长期分居、未尽家庭抚养义务、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争议等理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女方诉请判令离婚、子女由自己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赔偿、承担共同债务等。被告面对这样的情况,委托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代理应诉。
俞云才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2202110358068。他所在的律所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中华北路31号,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余件。他还是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25年度获评景德镇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共产党员。
接受委托后,俞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围绕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核心诉求,以证据裁判为原则展开了一系列应诉工作。首先,针对原告主张的家暴事实,俞律师仔细查阅了相关笔录,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在庭审中,他精准质证,指出原告所称的“家暴”实际上是夫妻争执中意外误伤,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成功推翻了家暴的认定。
其次,对于子女抚养、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诉求,俞律师逐一核查证据链条。他发现原告在这些方面的举证存在不足,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他详细分析了每一项证据,指出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让法庭清晰地认识到原告的诉求缺乏支撑。
同时,俞律师以双方自由恋爱、长期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的事实,向法庭论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他强调双方建立了稳定的婚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通过这些努力,俞律师形成了完整的抗辩体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子女,仍有和好可能。原告主张的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及共同债务承担等各项诉讼请求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被告对俞云才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俞律师专业负责,让我保住了家庭。”俞云才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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