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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无尸检难定责,律师助获百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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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65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姚凤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92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2202310682268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咨询电话:16616011155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姚凤东律师从事建筑工程3年,拥有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从事装修工程7年,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姚凤东律师擅长领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医疗损害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侵权责任纠纷等。姚凤东律师承诺针对每个案件都会认真负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付出自己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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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实践中常存在患方未同意尸检导致死因不明、责任认定困难的问题。通说认为,尸检是明确死因和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情况里,患方出于多种原因不同意尸检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此情形下,鉴定机构难以确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导致患方索赔困难。其次,即便鉴定意见给出责任比例,也可能偏低,难以满足患方诉求,且法院在采信责任比例和支持赔偿项目上的标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医疗损害无尸检难定责,律师助获百万赔偿

在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B辗转多地医院治疗后死亡。患方认为哈尔滨某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与医院协商赔偿无果后,委托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难点在于患者未行尸检,且有多家医院就诊经历,难以证明该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的因果关系。同时,医院还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提出异议。

姚凤东律师在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办理方面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用以证明医院延误治疗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针对医院提出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等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抗辩,姚凤东律师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患者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在医院上诉后,他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方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共计104万余元。二审法院驳回医院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表明,在患者未尸检、多家医院就诊的复杂医疗损害纠纷中,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能有效证明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助力患方争取合理赔偿,也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在刑事辩护方面,姚凤东律师也有丰富经验,展示了其在不同法律领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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