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B辗转多地医院治疗后死亡。患方认为哈尔滨某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与医院协商赔偿无果后,委托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难点在于患者未行尸检,且有多家医院就诊经历,难以证明该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的因果关系。同时,医院还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提出异议。
姚凤东律师在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办理方面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用以证明医院延误治疗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针对医院提出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等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抗辩,姚凤东律师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患者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在医院上诉后,他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方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共计104万余元。二审法院驳回医院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表明,在患者未尸检、多家医院就诊的复杂医疗损害纠纷中,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能有效证明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助力患方争取合理赔偿,也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在刑事辩护方面,姚凤东律师也有丰富经验,展示了其在不同法律领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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