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款结算的争议焦点通常集中在工程量的认定、计价标准的适用、付款条件的成就以及诉讼时效等方面。实践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证据收集的难度,这些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核心。例如,工程量的计算可能因现场签证的不规范或缺失而难以准确确定;计价标准可能因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分歧;付款条件是否成就也可能因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而存在争议。此外,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可能影响到工程款的主张。
在某尾矿坝体排渗、浸润线孔施工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确认、按1000元/米计价,工程款需经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支付。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却向法院起诉索要工程款。一审法院未核实实际完工量,直接按517.5米判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322500元及逾期利息。发包方不服一审判决,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委托,毕晓娜律师负责此案。
毕晓娜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合同、现场签证、聊天记录、庭审笔录等证据。围绕核心争议提出专业抗辩:首先,通过双方现场复核,确定实际工程量为422.95米,指出一审工程量认定错误;其次,强调1000元/米计价对应完整施工内容,承包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付款条件未成就;同时,就诉讼时效、利息起算点提出合法抗辩。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按实际工程量改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227950元,较一审核减94550元,并调整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与计算基数,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双方依法分担。此案表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精准的证据梳理和法律抗辩对于纠正一审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毕晓娜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处理方式,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有助于高效化解建工价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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