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邺目前在云南众济(曲靖)律师事务所处理婚姻家事案件。她常年只做婚姻家事领域的案子,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了数千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一审不准离婚,二审经她介入成功调解离婚的案子令人印象深刻。委托人余某(女方)与被上诉人余某(男方)因离婚纠纷,某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但余某认为双方长期矛盾无法调和,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委托朱邺律师提起上诉。
朱邺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判一审判决思路,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二审中,她围绕委托人诉求,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充分释明双方婚姻现状及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委托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二审圆满结案。
还有一起长期家暴加恶意诋毁的案件。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婚后矛盾激化,男方多次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频繁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女方,甚至将女方就医病历恶意编撰、发布至朋友圈进行人格诋毁,辱骂女方亲属,并以极端方式威胁女方人身安全。女方曾于2024年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未修复,矛盾持续升级。男方存在抢夺、藏匿婚生女行为,拒绝女方正常探视。2025年女方委托朱邺再次起诉。
朱邺全程指导当事人固定家暴、言语侮辱、抢夺孩子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精准提出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讼主张,有力论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庭审中有效抗辩对方不实辩解。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女方享有探视权;案涉共有房产归女方所有,剩余全部贷款由女方负责偿还,男方配合过户;女方就房屋首付及男方已还贷部分,向男方补偿共计8034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向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并由被告承担相应诉讼成本。被告委托朱邺处理。朱邺以和解为导向制定方案,主动与原告及其代理人沟通,释明离婚诉讼中调解、和解的优势,以及诉讼程序持续推进的弊端。在她的引导下,原告同意与被告自行协商解决婚姻相关事宜,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本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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