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异胜是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刑事领域,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交通事故、合同事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异胜律师经验丰富,成功办理多起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捕、法院判决缓刑案件。在民商事领域,他经办货款拖欠、网络名誉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等经典案例,多次实现被告缺席依靠收集扎实证据审判胜诉、保险拒赔翻盘等卓越成果。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起李异胜律师承办的典型案例——帮信罪不知情无获利律师提交法律意见成功不予批捕案例。
案件类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当事人角色: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本案当事人在外出务工找工作期间,偶遇陌生人,对方以帮忙提升信用卡额度为由游说借卡。当事人缺乏法律防范意识,出借了三张银行卡。涉案刷卡仅半天时间,全程由借卡人独自操作账户流水,当事人未从中获取任何佣金、报酬。事后,当事人接到公安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家属委托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的李异胜律师(执业证号:14509201810022580)介入此案。
核心诉求: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
案件难点:
1.当事人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客观上与帮信罪的行为模式有相似之处,如何证明当事人主观上不知情存在一定难度。
2.虽然当事人无获利,但要让检察院认定其人身危险性极低,不符合逮捕所需“具有社会危险性”法定条件,需要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论证。
3.要在检察院七天审查批捕法定窗口期内,推动不批捕结果落地,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律师策略:李异胜律师紧急会见当事人,核实全案借卡经过、获利情况、自首细节。围绕不知情、零获利、自首、情节轻微六大关键点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向博白县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
1.精准拆解主观要件,论证当事人无帮信犯罪主观明知。律师会见后深挖案件起因,厘清当事人出借银行卡的初衷是轻信提升信用卡额度的说辞,对方刻意隐瞒借卡用于电信网络洗钱的真实目的,当事人与借卡人系偶然萍水相逢、事前互不熟识,全程不清楚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犯罪。从帮信罪法定构成要件入手,重点论证缺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的核心主观要件,从根源动摇逮捕的定罪基础。
2.锁定零获利关键事实,大幅降低案件社会危害性。律师细致核对资金往来、聊天记录,查实当事人出借三张银行卡全程没有收取任何佣金、好处费,无任何违法获利,区别于专门出售、出租银行卡牟利的典型帮信行为人。在法律文书中重点列明零获利事实,论证当事人无逐利犯罪动机、人身危险性极低,不符合逮捕所需“具有社会危险性”法定条件。
3.紧抓半天短时间借卡、对方独立操作客观细节,完善事实疑点。律师固定借卡仅半天、所有账户操作均由借卡人独立完成,当事人未参与转账、取现、联络上游犯罪等任何环节的客观事实,向检察院说明当事人全程未实际参与涉案资金流转,涉案参与程度极浅、涉案情节显著轻微,进一步佐证无羁押必要性。
4.深挖自首法定从宽情节,叠加多项从轻理由完善辩护逻辑。律师重点梳理当事人接到公安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案经过的自首法定从轻情节,结合初犯、无前科劣迹、被骗涉案、主观恶性小等多项酌定从轻事实,将自首作为法定不适合逮捕的关键理由,多层叠加构建完整的不予批捕说理体系。
5.紧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法理结合政策双向说理。李异胜律师结合最高检针对帮信类轻罪少捕慎押的指导政策,在法律意见书中引用现行司法导向,针对情节轻微、主观不知情、自首无获利的案件,主张优先适用非羁押措施,从司法政策层面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
6.紧盯审查批捕法定时限,全程对接跟进审批流程。在检察院七天审查批捕法定窗口期内,律师及时递交专业法律意见书,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针对案件疑点逐项答疑释法,持续跟进审批进度,在法定时限内顺利推动不批捕结果落地,最大限度缩短当事人羁押期限。
7.提前布局后续不起诉辩护方案,从源头规避刑事案底。不批捕落地后,律师依托本次不批捕所固定的全案有利事实,提前梳理后续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辩护思路,整理不知情、零获利、自首全套佐证材料,为后续争取不起诉、彻底消除案底提前做好完整规划。
案件结果:检察院全盘采纳李异胜律师辩护观点,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收到不批捕文书后立即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顺利解除羁押、回归家中;顺利在37天黄金取保期内阻断逮捕程序,规避当事人长期羁押风险;依托不批捕结论固定案件从轻事实,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撤案打下关键基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实现非羁押诉讼,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刑事追责风险。
典型意义:
1.对于帮信罪案件,证明当事人主观上不知情且无获利是争取不予批捕的重要方向。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应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寻找能够证明当事人主观状态的证据。
2.自首情节在帮信罪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应引导当事人主动投案自首,并在辩护中充分利用自首这一法定从轻情节。
3.律师应密切关注司法政策的变化,在辩护中结合政策进行说理,增加辩护意见的说服力。
4.在审查批捕的法定窗口期内,律师要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及时递交法律意见书,跟进审批进度,确保不批捕结果能够及时落地。
李异胜律师执业多年,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在帮信罪等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凭借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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