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这事儿,在以前那是说离就离,可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流程就变得复杂了些。不少人在经历了30天的冷静期后,都特别关心过了冷静期当天能不能顺利领下离婚证。毕竟,这离婚证领到手,婚姻关系才算正式画上句号,心里的石头才能真正落地。那到底能不能在过了冷静期当天就拿到离婚证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新增加的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天开始算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小张突然不想离了,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二、过冷静期当天领证条件
过了冷静期当天要想顺利领到离婚证,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双方都没有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其次,双方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也就是从冷静期结束那天开始算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最后,双方要提供齐全规定的证件和材料,比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冷静期结束当天就一起去了婚姻登记机关,并且带齐了所有材料,他们就有可能当天领到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过了冷静期当天领证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材料不全,这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当事人要尽快补齐。还有可能遇到一方反悔的情况,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不愿意去领离婚证,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比如,小陈和小孙冷静期结束当天去领证,结果小孙突然反悔,不愿意领了,小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领了离婚证,意味着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但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落实,抚养费的支付情况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