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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索赔降至15万,这起不正当竞争案是如何逆风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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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3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胡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9年 职务:副主任
律所: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919971039965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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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胡兵律师勤勉敬业,作风严谨,为人诚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案件高效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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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中,原告索赔150万,数额巨大。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兵秉持“想委托人所想,急委托人所急”的理念,全面拆解索赔构成,核实证据,否定高额赔偿合法性。最终法院仅判赔15万,为当事人减免135万赔偿支出。
150万索赔降至15万,这起不正当竞争案是如何逆风减损的?

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件,胡兵律师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原告是知名品牌企业,起诉我方当事人企业字号、产品包装近似,索赔150万,同时要求停止使用字号、登报道歉、消除影响。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和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界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存在一定争议。而且原告品牌知名度高,我方又存在字号近似使用的客观事实,整体应诉风险极高。一旦败诉,当事人不仅要承担巨额赔偿,企业正常经营使用字号也会受到限制,损失难以估量。

胡兵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步骤。首先,他全面拆解原告150万索赔构成,对损失证据、维权开支、侵权获利数据逐一核实。发现原告的诉求多为主观估算,缺乏客观事实支撑,从根源上否定了高额赔偿的合法性。接着,充分举证我方经营历史、经营范围、销售模式,证实我方无搭便车、蹭流量的恶意,成功免除公开致歉、商誉惩戒等额外责任。同时,结合侵权情节轻微、经营规模小、侵权时间短、未造成实际混淆等情节,向法院提交类案参考,引导法官合理酌定赔偿数额。

最终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法院审理查明,我方当事人无主观攀附商誉恶意,产品渠道、外观、消费群体区分明显,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原告主张的高额损失无实际交易数据、获利证据支撑。最终仅判令我方停止使用涉案近似字号,驳回登报道歉、消除影响的全部诉求,驳回原告150万元超额赔偿主张,仅判决赔偿15万元,为当事人直接减免135万元赔偿支出,将经营限制降到最低。

结合四川地区办案经验,从法律适用视角来看,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精准适用法律,深入分析案件具体情况,通过举证和提交类案参考等方式,引导法官合理酌定赔偿数额。同时,要注重区分主观过错,避免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在面对高额索赔时,要全面核实证据,从根源上否定不合理的赔偿诉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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