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时,杨丹慧律师常常会遇到合同相对性难以认定的问题,也就是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难题,杨丹慧律师形成了一套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收集和梳理履约过程证据的方法。
该方法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全面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从中找出能体现实际交易对手的信息。因为沟通记录往往能反映出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真实意图和实际对接情况。第二步,仔细审查付款记录,查看款项的来源和去向,确定实际付款人。付款记录是判断交易主体的重要依据,通过分析资金流向,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交易的实际情况。第三步,梳理对接人员,明确在交易过程中与原告直接对接的人员是谁,这些对接人员的身份和行为也能为确定实际履行主体提供线索。
在某起合同事务案件中,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主张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杨丹慧律师按照上述方法展开工作。首先,她全面收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接着,她仔细审查付款记录,进一步确认了实际付款情况与揭某某有关。最后,梳理对接人员,发现实际与原告对接业务的也是揭某某一方的人员。在庭审中,杨丹慧律师向法庭清晰地展示了这些证据,成功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最终,法院采纳了该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杨丹慧律师执业9年,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凭借这套精准梳理案件事实的方法,在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此后在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她都沿用这一流程,帮助众多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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