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细节成关键,代建纠纷起波澜
201年月,某开发公司与某村合作社签订总包代建合同,约定由开发公司为村合作社代建安置房项目,代建单价为378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万多平方米,总代建费约九千多万元。合同还明确部分主材价格实行动态调整,以及因政策变化或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处理方式。项目于202年月开工,202年月竣工验收。房开公司于202年月提交总包代建费结算书,主张总代建费约1.127亿元,已支付8458万元,尚欠2812万元。然而,村合作社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未支付余款,还抗辩称合同无效、工程量计算错误等。
周依洁律师是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济大学法律硕士,长期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建设工程纠纷。面对这起复杂的代建合同纠纷,她迅速展开行动。
精准应对纠纷,律师多招并举
在双方对工程量、动态调差存在重大分歧时,周依洁律师及时向仲裁庭提出鉴定申请,推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为仲裁庭查明事实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村合作社提出的“合同无效”抗辩,周律师围绕房开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合同未违法强制性规定等要点,成功说服仲裁庭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无效后的返还路径。
为争取最大结算金额,周律师通过质证、补充鉴定、书面意见等方式,推动仲裁庭将未列入的争议造价,如泥浆消纳、封闭母线、防火要求等,全部计入总代建费,显著提升了结算金额。虽然仲裁庭未完全支持申请人主张的违约金起算时间和标准,但周律师通过努力,使仲裁庭仍按LPR四倍支持了自仲裁申请之日起的违约金,避免了因结算争议导致的无息空档期。在庭审中,周律师对证据的组织、法律适用的阐述、鉴定意见的质询均体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和逻辑性,赢得了仲裁庭的认可。
仲裁裁决支持诉求,维护委托人权益
202年,仲裁庭作出裁决,村合作社应向房开公司支付剩余代建费用27,196,91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7,196,913元为基数,自202年月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周依洁律师通过专业的代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类似建设工程纠纷时,周依洁律师形成了一套可复用的操作逻辑。首先,及时启动鉴定程序,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查明事实。其次,针对对方提出的抗辩,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有力反驳。最后,在庭审中充分展示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专业的态度和逻辑说服仲裁庭或法院,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