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突发,伤者维权遇困境
在定西市,王某在李某的工地上班,张某受李某指派接送王某等五人上下班。一次下班途中,张某驾驶的车辆与黄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王某因此严重受伤。经鉴定,王某伤残构成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然而,在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问题上,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的维权之路陷入困境。
专业介入,多维度制定策略
李海明律师是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十六年,累计承办/协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交通事故理赔等领域经验丰富。接受王某委托后,茂弘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行动。他们重点整理此次事故给王某造成的损失费用凭证,详细梳理各项开支,确保每一笔费用都有清晰的记录和依据。同时,团队仔细确认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庭审中,被告张某辩称自己受雇于李某,顺带接送王某上下班,且王某未系安全带存在重大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黄某则称自己交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且承担次要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针对这些观点,茂弘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张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事故发生,给王某造成重大损失,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此外,黄某驾驶的运营车辆挂靠在A公司,并在保险B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先由保险B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王某其余损失由张某和黄某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胜诉获赔,权益得到保障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茂弘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B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4991.21元,被告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共计136402.03元,被告黄某与A公司连带给付王某鉴定费930元。庭审结束后,王某顺利拿到了上述赔偿费用共计252323.24元。王某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李海明律师团队不负所托,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对比凸显优势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交通事故纠纷中,由于律师未能充分整理损失费用凭证,导致部分赔偿项目未获法院支持,伤者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少。而在本案中,李海明律师团队通过细致的工作,全面梳理损失费用,为王某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可复用的操作逻辑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李海明律师团队形成了一套可复用的操作逻辑。首先,全面整理损失费用凭证,确保每一项赔偿请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其次,准确确认赔偿责任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最后,在庭审中针对争议焦点提交切实可行的答辩意见,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凭借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处理方式,李海明律师团队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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