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涉案金额,被告人面临实刑困境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并配合“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涉案资金包含吴某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以及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同年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额退赃4000元,并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该罪涉案金额41万元已达“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多举措辩护,争取从轻判决
项婷律师作为苏某的辩护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苏某认罪认罚。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基础。项婷经律师梳理本案后,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缴纳补偿款50000元,该行为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同时,项婷律师充分挖掘苏某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此外,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
法院采纳意见,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对比同类案件,凸显辩护优势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纠纷中,被告人涉案金额略低于本案,但未积极退赃退赔且未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被判处实刑。而本案中,项婷律师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充分挖掘从轻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可复用的辩护逻辑
在处理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项婷律师形成了一套可复用的操作逻辑。首先,及时了解案情,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为后续从宽处理创造条件;其次,积极推动退赃退赔,体现被告人的悔罪诚意;最后,充分挖掘从轻、减轻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同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用速裁程序,高效结案,缩短诉讼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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