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某燃气有限公司的这起纠纷,要从2018年说起。当年,上诉人关联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了燃气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上诉人为用气、付款及结算单位。之后,上诉人超付气款,被上诉人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64万余元未退。上诉人诉至法院,却遭一审驳回。这类合同纠纷案件,胡潇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处理过不少。
一审法院以合同无效、原告诉求超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诉求。二审中,胡潇律师所在的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胡潇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针对性地提交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主张上诉人已完善资质、始终在主张权利,以此反驳合同无效及超诉讼时效的认定,充分举证质证维护上诉人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的效力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在本案中,上诉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所以案涉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同时,聊天记录证明上诉人持续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上诉人十五日内退还上诉人超付天然气款646305.74元,驳回上诉人其他诉求及上诉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
这起案件给类似处境的企业带来了启示。胡潇律师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时,非常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企业在遇到合同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关注合同的效力和诉讼时效问题,避免因这些问题导致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总之,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当出现纠纷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只要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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