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实务里存在一个长期争议焦点,即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二审能否以及如何实现离婚诉求。有观点认为,一审基于维护婚姻稳定原则往往较为谨慎,而二审要改变一审判决并非易事。实践中,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二审中举证难度增加,因为一审已对双方感情状况进行过审查。并且,二审法院对于一审不准离婚的案件通常较为慎重,若没有新的、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一般不会轻易改判。
在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余某(女方)与被上诉人余某(男方)经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法院以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余某认为双方长期矛盾无法调和,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云南众济(曲靖)律师事务所接受余某委托,朱邺律师负责此案。朱邺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她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判一审判决思路,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审中,朱邺律师围绕委托人诉求,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她充分释明双方婚姻现状及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朱邺律师清晰阐述感情破裂事实,为双方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促成离婚合意。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委托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二审圆满结案。该案表明,在一审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律师精准把握二审程序特点,以调解为突破口,能有效实现委托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核心诉求,同时以平和方式处理财产分割,避免长期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与时间成本,对同类离婚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朱邺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