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为例,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刘XX出资、李XX提供技术,合作开发并上线运营一款语音社交APP。该平台设有多种概率游戏,用户充值参与,平台从中获利。被告人巢XX负责招商引资、落户协调等事宜,案发后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巢XX等人提起公诉,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按照北京法院当前对刑事案件的审查习惯,需要明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以及是否具备法定从宽情节,这对本地律师的辩护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此时,巢XX委托了胡雨薇律师为其辩护。
胡雨薇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胡雨薇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作为擅长刑事领域的律师,她重点围绕巢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恶性程度展开辩护。胡律师指出,巢XX并非平台的实际运营者、决策者,其行为在整体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巢X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条件,且无犯罪前科,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良好。在庭审中,胡雨薇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客观陈述巢XX的实际参与范围,多次强调自首、退赃、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争取法庭对巢XX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巢XX系从犯,构成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再犯风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在处理刑事案件之余,胡雨薇律师在刑民交叉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这起案件表明,在刑事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处理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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