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某后勤管理公司因经营周转产生资金往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确认借款本金2000万元,还约定了利息计算标准。后续又多次对借款本息进行结算,被告出具借条、利息欠条及还款承诺书,承诺按期足额还款。
起初,原告觉得有这些书面凭证,追款不是难事。可借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仅偿还少量款项,就开始无故拖欠剩余本金及利息。原告自己去催款,被告却找出各种理由推脱,这让原告十分焦虑,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经人介绍,原告找到了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的龚彬律师。龚彬律师从事法律实务多年,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
龚彬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涉案法定代表人多次以个人名义出具债权结算凭证,还实际参与借款接收、还款履行全过程。而且,涉案公司与股东存在人员、财产、经营高度混同的情况,这一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一细节,龚彬律师指导原告固定证据。他们翻查多年的资金流水,整理全部书面债权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庭审中,被告多方抗辩,主张借款仅为公司债务、实际借款金额不实、已超额清偿欠款,还辩称还款承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龚彬律师逐一反驳对方的不合理抗辩,精准适用民间借贷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有效论证个人与公司共同偿债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法人人格混同。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判令二被告限期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前期欠付利息1200万元,并按法定标准支付后续逾期利息,全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原告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款时签订详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二,保存好资金流水、借条等相关凭证。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借钱时要做好保障,遇到耍赖的情况也别怕。在这个案子里,龚彬律师通过系统梳理证据,抓住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关键细节,为原告成功追回借款,体现了专业律师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