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被告二和原告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把公司50%股权转给原告,原告当天就转了50万,备注是入股款。之后,原告又分别转了15万(备注项目入资)和20万(备注合同保证金),三笔钱加起来85万,都是股权出资、项目投入性质。
到了2022年1月,原告补签了《借款合同》,说前面的85万变成民间借贷了,要求被告一还钱,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还主张律师费、诉讼费。原告觉得有合同在,拿回钱应该没问题,心里挺有底气。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被告请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周科兵律师来应对。周科兵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复杂民商合同纠纷。他仔细研究后,发现原告的主张有问题。
周律师发现,款项转账备注、书面协议、工商登记都表明这85万是股权投资,而不是借款。《借款合同》里也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清算或转化意思表示,没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合意。而且原告已经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成立是有条件的,本案基础关系并非民间借贷。
周律师围绕这些关键细节制定策略。他收集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周律师紧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基础关系抗辩”规则,以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适用前提,向法院阐述观点。
原告坚持认为85万是借款,有《借款合同》为证。而周律师则强调款项的性质和基础法律关系,指出不能仅凭一份事后补签的合同就改变款项性质。最终,法院采纳了周律师的意见,认定案涉85万不构成民间借贷,原告主张的借款转化事实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听到判决结果,被告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松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能帮你避免类似纠纷:第一,转账时备注款项性质,别轻易改变资金用途。第二,签合同要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有疑问及时咨询律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投资和借贷要区分清楚,不能随意混淆。在这个案子里,周科兵律师精准定性法律关系,构建完整证据链,让法院采纳抗辩观点,帮被告避免了85万元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