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自家院内种植了679颗罂粟,超出法律规定的500株入罪标准,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来说,签了这个具结书,法院通常会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想要推翻可太难了。而且这涉案数量远超入罪标准,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给出的缓刑量刑建议已经算是轻缓处理了,要想争取免予刑事处罚,简直难如登天。再加上被告人年事已高、文化水平有限,对行为违法性认知不足,庭审中要是不当辩解,很容易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丧失从宽情节。
就在这看似毫无转机的情况下,被告人委托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袁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她发现被告人种植罂粟只是为了观赏,没有贩卖、牟利或制造毒品的主观目的,种植地点是封闭自家庭院,没造成任何实际社会危害。而且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袁律师并没有直接否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而是以“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全案情节可进一步从宽处理”为核心思路。她紧扣《刑法》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展开多维度论证。她指出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没有牟利或扩散毒品的意图;行为社会危害性极轻,种植地点封闭、未造成危害后果;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再结合其高龄、文化水平低的实际情况,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更符合司法的人文关怀。
庭审中,袁律师针对公诉意见逐一回应,重点阐述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已体现认罪认罚从宽,但结合本案特殊情节,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请求法院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袁燕律师的辩护意见,未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不用执行拘役、缓刑,也不用缴纳罚金,彻底消除了刑事处罚对其晚年生活的影响。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刑事案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能从专业角度挖掘案件细节,制定合理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回顾本案,袁燕律师在被告人已签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明确的不利情况下,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避免了刑罚对其晚年生活的不利影响。袁燕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袁燕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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