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峰律师执业于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间借贷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他专注处理借贷全流程案件,成功为多位当事人追回欠款;刑事辩护领域,他办理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合同纠纷中,他妥善处理各类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婚姻家事纠纷里,他也成功解决了众多复杂的家庭纠纷案件。
陈俊峰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特的专业优势。他擅长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一审二审全程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对于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缓刑辩护、从轻减轻处罚、无罪辩护及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等业务,他都能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佳辩护策略。
下面以吕XX诈骗案为例,详细介绍陈俊峰律师的办案过程。案件类型:诈骗罪刑事案件当事人角色:被告人吕XX的辩护人案情简介:本案由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24)苏1202刑初XXX号。被告人吕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20XX年X月XX日被取保候审,20XX年X月XX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核心诉求:为被告人吕XX降低涉案诈骗金额,争取从轻量刑。案件难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明确,且有银行流水等证据支撑,要对金额提出异议难度较大。部分银行转账虽未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但要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需寻找有力证据和合理理由。律师策略:陈俊峰律师(执业证号:13212202410843766)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开展系统辩护工作。他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前提下,陈律师确定“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一方面认可诈骗罪的基本构成,另一方面就存疑银行流水提出异议,主张不应全部计入诈骗数额,力求降低涉案金额,从而影响量刑档次。庭审中,他指出被告人虽使用多张银行卡收取款项,但其中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且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案件结果: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实际未将全部指控金额XXXXXX予以认定。法院最终确认的诈骗总额为XXXXXX元(计算方式:指控金额XXXXXX元-未认定差额XXXXX元),并据此作出判决:被告人吕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继续追缴人民币XXXXXX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手机、银行卡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置。典型意义:对于类似诈骗案件,辩护律师应关注银行流水等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通过细致审查,对存疑证据提出合理质疑,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采用“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策略,既能体现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又能在量刑上争取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提醒公诉机关在指控犯罪金额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款项与犯罪行为的对应关系,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指控金额不被法院全部认定。此案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及银行流水证据的诈骗案件提供了参考,强调了对证据进行审慎审查的重要性。
陈俊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在吕XX诈骗案中,他通过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有效降低认定金额以及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量刑结果。自执业以来,他已承办多起刑事案件,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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