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A,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劳务班组长,多年来一直带领班组从事钢构件制作、安装劳务工作。由于个人没有劳务资质,A选择挂靠在某人力资源公司名下,为某钢结构公司提供劳务。
从2021年到2023年期间,双方按照惯例进行结算,除了基础的劳务费之外,还有按照工程量计算的劳务提成。然而,在支付了部分款项之后,两家被告公司却突然翻脸,以“已结清”“无提成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数十万元劳务报酬。这让A感到无比愤怒和无助,自己辛苦带领班组付出的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强大的企业,他又感到十分迷茫,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朋友的介绍下,A找到了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黄蓉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她是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同时担任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其研发的法律产品还在2023扬州企业合规法律产品最佳实践大赛中荣获金奖。A了解到这些信息后,对黄律师充满了信任,委托她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黄蓉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连夜帮A整理了多年的微信结算记录、银行流水等资料,同时调取了劳务决算单等关键证据。在办案过程中,黄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A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也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A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让A做好充分的准备。
有一个细节让A十分感动,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黄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并将修改后的内容发给A确认。此外,考虑到A的经济状况,黄律师还帮他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在专业能力方面,黄律师更是展现出了卓越的水平。她厘清了“发包方—转包方—实际施工人”三层复杂的法律关系,突破了书面合同相对性的束缚。在没有书面提成协议的情况下,她整合微信结算记录、年度交易惯例、劳务决算单、银行流水等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成功让法院采信了口头提成约定的合法性。
最终,经过严密的论证和举证,法院依法认定A与钢结构公司成立事实劳务合同关系,确认案涉劳务提成合法有效。判决钢结构公司向A支付十余万元劳务款及逾期付款利息,A的合法劳动收益获得了司法的强力保护。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为同类的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提供了一个示范效应,暴露了建筑行业中实际施工人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实际施工人由于缺乏资质、合同不规范等原因,在维权时面临诸多困难。而黄蓉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证据梳理,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限制,锁定了最终的付款责任主体,为实际施工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的做法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让更多的实际施工人看到了维权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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