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盖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次“便利之举”会让他陷入犯罪指控的漩涡。2024年,他受同事委托,利用职务便利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并从中获利,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他,指控其涉案个人账户达285个,情节特别严重。这正是姜凯文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困局。姜凯文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姜凯文深知,要为盖X辩护,关键在于事实认定、证据效力和量刑情节这三个维度。在事实认定层面,公诉机关以刘X火币账户入账29900个USDT倒推涉案个人账户285个,这种方式缺乏直接证据。姜凯文毕业于山东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敏锐地指出,这属于有罪推定。本案仅查实个人账户59个,应以此作为定罪量刑依据。
在证据效力方面,姜凯文更是展现出专业的挑剔。他指出,盖X作为本案侦查机关的辅警,与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侦查机关及人员应回避却未回避,取证程序违法。而且公安机关扣押证据未封存、可能存在删改,原始载体有污染风险;电子物证检查依据已废止规则,检查笔录无见证人、无同步录像,相关证据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同时,公诉机关对盖X的犯罪指控仅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直接证据相互印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在量刑情节上,姜凯文积极为盖X争取有利条件。他主张盖X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且非主犯,公诉机关量刑过重。盖X在2024年11月21日被询问时,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主要情况,应认定为自首而非坦白;其供述的同案犯信息准确、具体,符合立功的认定条件。而且盖X并非本案组织者、犯意发起者,也非犯罪方法传授者,量刑应轻于主犯。
姜凯文在处理案件时,有自己独特的习惯。他从2020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处理这类复杂案件时,他习惯反复研究证据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这与他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有关,在大量的案件处理中,他深知细节决定成败。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姜凯文关于证据程序问题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核心意见,但认可了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认定标准,未认定盖X“情节特别严重”,并采纳了盖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其从宽处理。盖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案件结束后,姜凯文并没有松一口气,他又投入到下一个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准备中,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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