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女士将50万元借给陈、周二人后,对方却玩起了失踪,拒不还钱。这让邹女士陷入了绝望,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正是董宝涛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董宝涛是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500件。
接手案件后,董宝涛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仔细研究了邹女士提供的借据、交易明细等证据,发现借据和交易明细能够相互印证借款事实,但还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来增强证明力。于是,他向法院申请调取POS机商户号的信息,以证明借款确实支付到了被告指定的账户。这一举措展现了他敏锐的证据意识,而这与他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密不可分。
在庭审中,董宝涛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指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已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交付了借款,被告在借款当天出具借据确认收到借款,在其后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再次确认了借款事实,因此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法院采纳了董宝涛的观点,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除了民间借贷案件,董宝涛在刑事辩护领域也颇有建树。在吴XX贩卖毒品案中,他作为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量刑情节。他认为涉案毒品数量较小,依法应当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本案属于犯罪未遂,应当参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本案涉案的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虽然法院未采纳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但对其他辩护意见予以了注意,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董宝涛在办案过程中,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他习惯在会见当事人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这一习惯源于他逾十年的执业经验,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他发现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
案件结束后,邹女士拿回了自己的借款及利息,她对董宝涛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而董宝涛并没有停下脚步,他又投入到了下一个案件的准备中,接下来他将奔赴一起医疗纠纷案件,继续用法律为当事人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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