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刑事案件里,公诉机关也可能出现定性错误,这对案件走向影响巨大。2017年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便是如此,公诉机关最初将赵某、文某、李X三人一并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这让案件陷入了错误的轨道。这正是王定洪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他是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民商部部长。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扎实的学术背景让他对法律条文有着精准理解。在这起案件中,他首先进行细致阅卷,梳理各人员邀约关系、打斗行为、作案工具及损害后果。他发现被害人重伤结果系赵某持刀直接造成,李X属于被害人一方参与者,无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庭审时,他依法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公诉机关对龚某定性错误,其行为仅构成持械聚众斗殴罪。同时,他强化案件法律适用,明确赵某、文某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依法转化为故意伤害罪,结合相关情节,请求法院依法定罪量刑,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纠正了公诉机关的定性错误,做到了定性准确、罪责相当。
另一起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同样展现了王定洪律师的专业能力。李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多项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叠加,按照司法惯例极易顶格量刑。王定洪律师精准研判案件,确立了不规避从重事实、全力挖掘从轻情节、争取阶梯式降刑的务实辩护策略。他全面核审案件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从重情节予以认可,为柔性量刑辩护奠定基础。接着,他精准提炼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如李某的坦白认罪和自愿认罪悔罪。同时,梳理酌定从轻情节,包括李某是初犯、偶犯,案件事出偶然,以及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请求酌情从轻。针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他重点论述应综合平衡从重、从轻情节,突破公诉量刑区间。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从轻辩护观点,成功将刑期从公诉机关建议的5-6个月降至3个月。
王定洪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他在处理案件时,有个习惯,会在会见当事人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这一习惯源于他早期在法院系统担任法警的经历,那时他深入了解司法程序,熟悉法官的审判思维和案件处理流程,培养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所以他深知观察当事人微表情对了解案件真相的重要性。
案件结束后,法律带给当事人的是公正的审判结果。而王定洪律师,结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接下来,他又将奔赴新的刑事案件战场,继续用他的专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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