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发包方却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280余万元工程款,还主张其中10%的款项应按合同约定以房产抵偿。这正是程杰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程杰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多年来处理过众多案件。
接受委托后,程杰律师迅速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代理方向。对于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抗辩,程杰深知工程质量问题在另案中已在审理,且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就相关工艺问题向总包单位作出提示。他在庭审中指出,案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也完成了工程价款的结算审定,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条件已成就。发包方所主张的卫生间瓷砖空鼓等质量问题,其是否由施工方造成、损失具体金额等均不确定。程杰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专业的知识储备让他能敏锐地抓住问题关键,成功引导法庭将审理焦点集中到工程款支付义务本身,避免陷入另案审理中的质量责任争议。
对于合同中“10%工抵房”的约定,程杰深入剖析条款实质。他发现该条款仅模糊约定“工抵的具体物业种类、位置、价格由发包方定”,未明确抵债房屋的具体坐落、面积、单价等核心要素,导致用以抵债的标的物处于不确定状态。基于自己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他向法庭主张该约定应属无效。因为这不符合以物抵债协议需内容明确、具备可执行性的基本要求,实质上赋予了发包方单方决定权,未能形成双方合意。
程杰在处理案件时,有个习惯,他会把合同逐字逐句读出声,以此来找寻其中的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历,尤其是早期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很多问题隐藏在合同的细微表述中。通过读出声,能更清晰地发现合同中的漏洞和问题。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有利于施工方的判决。发包方向施工方支付全部剩余工程款280余万元,并支付自结算审定之日起的相应利息。案件结束后,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重新恢复了正常的运营。程杰律师在结案后,又投入到下一个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准备中,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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