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一位优秀的律师往往能在不同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娄朋威律师便是如此。他是河南沐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法学本科学历,在刑事辩护、劳动工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2年4月,70岁的苏X受某餐饮服务单位指派,在其经营的疫情隔离点食堂提供劳务。在前往负一层工作场地的必经楼梯处,苏X不慎摔伤,被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还进行了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仅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便拒绝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苏X无奈之下委托娄朋威律师提起诉讼。
娄朋威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一系列关键操作。他提交了苏X家属与被告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结合证人证言,证实了劳务关系真实存在,成功推翻被告“无劳务关系”的抗辩。同时,他论证前往工作地点必经路线属于劳务预备行为,与提供劳务存在内在关联,让法院采纳该观点,认定苏X摔伤属于劳务期间受伤。此外,娄朋威律师精准计算损失,梳理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合法损失,并提交司法鉴定意见支撑赔偿依据。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他主张企业与投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苏X与被告存在劳务关系,摔伤属于提供劳务期间受伤,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承担70%主要责任;苏X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30%次要责任。判决被告某餐饮服务单位赔偿苏X各项损失105122.6元,负责人陈X对企业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次案件结束后的一年,也就是2023年,娄朋威律师再次接到了务工人员的委托。赵X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在当地建筑工地从事外架、楼层安全维护工作。工作期间,因楼层维护架倒塌,赵X意外受伤,被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数十天。该建筑公司已在某农业保险支公司投保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间涵盖事故发生时间,保险约定从业人员享有较高额度的伤亡及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赵X委托娄朋威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合理损失,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建筑公司主张赵X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较高比例责任,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则辩称与赵X无保险合同关系,仅按保险条款约定比例赔付部分项目,拒绝承担其他赔偿及诉讼费用。
面对与上一个案件不同的情况,娄朋威律师同样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他快速梳理劳务关系、事故经过、保险合同等核心材料,精准定性案件法律关系,锁定用工单位与保险公司双责任主体,为维权指明方向。针对被告方以过错免责、限缩赔付范围等抗辩理由,他结合民法典、保险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逐一驳斥,强化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失职的主要责任,明确保险赔付义务。同时,他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全面核算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项目,避免漏项、少算,最大限度维护伤者经济利益。从立案、举证、庭审抗辩到判决跟进,娄朋威律师全程专业代理,让受伤休养的赵X免于奔波。最终,法院认定赵X承担次要责任,建筑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建筑公司承担保险赔付之外的剩余损失。
后来,赵X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娄朋威律师这样,能实实在在帮自己解决问题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