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再萍律师是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投身法律事业以来,执业6年,而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更是长达7年有余。她秉持“诚信、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大量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2023年,她就曾为一位劳动者成功维权。
当年2月,秦某某入职云南XX物流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任驾驶员,然而公司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后还变相解除劳动关系。秦某某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不予受理。于是,秦某某委托程再萍律师诉请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欠薪及赔偿等。2025年6月23日,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代理秦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结算单等核心证据,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确认秦某某与被告大理分公司2023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大理分公司支付秦某某欠薪59838.71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500元,被告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秦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次案件结束后的三年里,程再萍律师始终秉持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虽然没有新的合作,但她偶尔也会回访之前的当事人,了解他们的近况。秦某某也对程再萍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还向身边有法律问题的朋友推荐了她。
2026年,云南XX物流有限公司的另一位劳动者赵某某遇到了麻烦。2025年4月30日,杨某某驾车刮擦赵某某致其十级伤残,交警认定杨某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某诉请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保险公司抗辩部分项目不予赔付,杨某某主张返还垫付费用。想起之前秦某某的成功维权经历,赵某某毫不犹豫地再次找到了程再萍律师。
这次的案件与之前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很大差异。之前是劳动纠纷,而这次是交通事故维权。程再萍律师针对新的案件特点,全面梳理事故、医疗、伤残鉴定及费用票据等证据。2026年1月4日,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程再萍律师代理赵某某提交事故认定书、病历、鉴定意见、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法院核查损失明细、保险投保、各方垫付费用等事实,三被告对伤残鉴定有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
最终,法院判决平安西山支公司赔偿赵某某71923.54元,返还杨某某71639元;平安洱源支公司赔偿赵某某82665.67元;驳回赵某某其他诉讼请求。赵某某对这次的结果也非常满意,后来他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程再萍律师这样,每次都能把事情处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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