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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涉抢劫、跨境诈骗,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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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0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1年
律所: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320151134413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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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一起网络纠纷引发的线下暴力索财案件中,被告人陈某与刘某伙同他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劫取53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被刑拘逮捕,随后家属委托律师介入。这类暴力犯罪案件难处理在于证据看似“铁证如山”,主观恶性判断有争议。该律师制定“认罪认罚+全额赔偿+争取谅解”策略,协调家属赔偿16000元获被害人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建议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基本采纳量刑建议。
聋哑人涉抢劫、跨境诈骗,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轻判?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案发时21岁)与刘某(27岁)因在社交软件上和被害人胡某发生口角,约定线下“约架”。次日,二人伙同他人前往约定地点,见被害人孤身一人后放弃斗殴,转而以索要“路费”为由,对被害人实施拳打脚踢等暴力行为,致被害人面部、眼部及胸部多处受伤,经诊断含眼眶内壁骨折,并强行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劫取人民币53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家属委托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介入。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这是一起抢劫罪案件,陈某和刘某为被告人。案情起因是网络口角引发线下冲突,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行为主观恶性与典型抢劫的区别。陈某家属的核心诉求是为陈某争取从轻处罚

办案存在一定难点,一是案件证据看似“铁证如山”,被告人实施了暴力和取财行为,如何突破对抢劫罪的常规认定存在困难;二是要精准挖掘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并非易事。

高志博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全案卷宗并会见被告人。针对本案定性,律师认为虽然被告人实施了暴力和取财行为,但起因系民间纠纷引发的“约架”转化,且主观恶性与典型抢劫有所区别。鉴于被告人陈某系聋哑人这一特殊法定从宽情节,高志博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全额赔偿+争取谅解”的辩护策略。他一方面指导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对被害人的超额赔偿;另一方面,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重点阐述陈某作为残障人士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被害人先行挑衅的过错情节。高志博律师目前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对这类刑事案件的裁判尺度比较熟悉。

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意见。考虑到二被告人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且认罪态度良好,特别是针对聋哑人被告人陈某,司法机关依法给予了充分的从宽处理。最终,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法院经审理后,基本采纳了量刑建议,作出了相应判决。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原告曾某因遭遇电信诈骗,先后向被告崔某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68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其中53.86万元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但被告未予退赔。公安机关建议原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原告委托高志博律师代理此案。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曾某为原告。案情起因是电信诈骗导致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争议焦点是被告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曾某的核心诉求是追回被骗资金。

办案难点在于要确保证据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高志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诉讼策略。他指出,被告无合法依据占有原告资金,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为确保证据充分,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收集整理了银行转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案件开庭审理时,高志博律师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充分论证了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面对扎实的证据,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表示认可。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高志博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在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约定:被告于2026年3月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不当得利款项53.86万元。

还有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4月,被告人蔡某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某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这是一起诈骗罪案件,蔡某为被告人。案情起因是蔡某加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参与犯罪,争议焦点在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蔡某的核心诉求是降低罚金。

办案难点在于在认罪认罚框架下,既要尊重案件事实和公诉机关指控,又要为被告人争取降低罚金。高志博律师在庭审中,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他详细向法庭说明:蔡某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某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律师价值:在上述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抢劫罪案件中,他精准把握特殊主体的法律适用,将陈某系聋哑人这一法定从宽情节作为核心辩点,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的沟通中。同时有效推动刑事和解进程,协助家属与被害人谈判促成和解,为被告人争取到“取得谅解”这一重要酌定从轻情节。还灵活运用认罪认罚制度,引导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让检察机关提出更低的量刑建议。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中,他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诉讼策略,协助原告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通过积极沟通促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执行周期,并设置“附条件履行”条款保障后续权益。在诈骗罪案件中,他精准辩护,聚焦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家庭实际困难,将客观困境呈现给法庭,实现法理与情理结合,为被告人争取到较低罚金。

实践意义: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特殊主体犯罪,法院会充分考虑法定从宽情节,给予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实质保障。对于电信诈骗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法院会依据证据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并支持被害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回损失。在诈骗罪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被告人的参与程度、获利情况、家庭状况等因素,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面对看似证据确凿的暴力犯罪、复杂的财产纠纷以及跨境诈骗案件,高志博律师精准挖掘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迅速收集关键证据,促成调解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聚焦关键利益点,结合被告人实际困难为其争取较低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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