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是东阳市一家箱包厂的经营者,在箱包行业摸爬滚打多年,凭借着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生意一直做得有声有色。2024年,全某和吕某找到孙先生,希望从他的箱包厂采购一批箱包。孙先生觉得这是个拓展业务的好机会,便与两人达成了合作意向,随后顺利完成了箱包的交付。
合作前期,一切都很正常。到了2025年XX月XX日,全某和吕某向孙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确认尚欠货款112.1万元,并承诺会分期支付,每月不少于7万元,2027年X月XX日前付清。同时,欠条中还约定,若逾期未付则视为全部提前到期,逾期按月利率1%计息,并且纠纷由东阳市人民法院管辖,欠款人需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孙先生心想,有了这张欠条,货款应该有保障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孙先生预想的方向发展。欠条出具后,全某和吕某仅仅支付了4.5万元,剩余的107.6万元货款,无论孙先生怎么催讨,两人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这可急坏了孙先生,他的箱包厂运营需要资金周转,这笔货款收不回来,工厂的生产和运营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孙先生多次找两人理论,但都没有结果,他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在朋友的推荐下,孙先生了解到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张飞勇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年均办理此类案件7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欠款追索、民间借贷和各类合同纠纷。孙先生联系上张飞勇律师后,向他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张飞勇律师听完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欠条是关键证据,只要证据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孙先生听了张飞勇律师的分析,心里有了底,当场决定委托他代理诉讼。
2026年X月XX日,张飞勇律师代理孙先生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当日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很快就作出民事裁定,冻结了两被告银行账户存款40万元或等值财产。在办案过程中,作为浙江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的张飞勇律师,带领律师团队围绕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欠款事实、违约行为及维权费用支出等方面收集证据,包括欠条、送货清单、微信聊天记录、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等。
2026年X月XX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先生及张飞勇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而两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庭审中,张飞勇律师重点论证了三点:一是欠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剩余货款因被告未按约分期支付视为提前到期;二是逾期利息约定未超合同成立时LPR四倍,合法有效;三是律师费属约定实现债权费用,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履行分期付款义务构成违约,剩余货款107.6万元应立即支付。关于逾期利息,结合履行宽限期及违约事实,将起算日调整为2025年XX月XX日,按年利率12%计算;律师费3万元因约定明确且已实际支出,予以支持。法院判决被告全某、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X货款107.6万元,并以107.6万元为基数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支付原告孙X律师代理费3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9897元由被告负担。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通过这个案件,张飞勇律师提醒大家,在商业往来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欠条、送货单、聊天记录等。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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