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经营多年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朱X一直努力经营着公司的业务。2010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该公司与浙江甲机械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从对方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70余份,价税合计约1.7亿元,并且全部用于进项抵扣。在正常情况下,公司按规定获取发票进行抵扣是合理的经营行为,朱X也以为一切都在正轨上。
然而,问题出现了。根据浙江甲机械有限公司的销售台账统计,两公司间实际货物交易额仅为6千万元,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额存在约1.1亿元的差额。这差额部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13%的抵扣税率计算,涉及虚开税额约1300万元,这无疑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且数额巨大。案发后,朱X主动补缴了全部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但他面临的法律困境依然十分严峻,随时可能被羁押。朱X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助,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危机,尝试寻找解决办法,但却毫无头绪。
就在朱X绝望之时,他四处打听专业的律师。通过朋友的推荐,他了解到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张飞勇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2025年还成功办理三起不起诉案件。朱X了解到这些信息后,觉得找到了希望。当他与张飞勇律师见面沟通时,张飞勇律师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专业见解让朱X当场决定委托。
接受委托后,张飞勇律师团队立即开展工作。作为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张飞勇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核实朱X的涉案事实、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到案经过。经研判,确认朱X具备到案后如实供述(坦白)、案发后主动全额补缴税款、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接着,张飞勇律师确立了核心辩护方向。鉴于涉案税额特别巨大,案件仍在侦办阶段,直接辩护目标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措施。辩护重点在于向检察机关充分阐释:朱X虽涉相关嫌疑,但主观恶性不深,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彻底,通过补缴税款已全额挽回国家税收损失,不具有继续羁押的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之后,张飞勇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并提交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朱X自愿认罪认罚、全额挽回损失等情节,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及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同时,张飞勇律师指导并协助朱X顺利完成税款补缴程序,并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奠定坚实基础。
最终,检察机关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采纳辩护律师意见,结合朱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主动补缴全部税款、积极悔罪的表现,认定其不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依法对朱X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在经营企业或日常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避免触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律红线。如果不幸遇到类似法律问题,要及时主动补缴税款、认罪认罚,并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