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角是一对夫妻,于20XX年办理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子。原本平静的家庭生活,却因原告一纸诉状打破。原告以被告婚内与第三者同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不仅要求离婚,还索要10万元侵权赔偿款。被告虽同意离婚,但内心觉得自己十分冤枉,认为原告所述自己婚外同居毫无事实依据,反而是原告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而且,原告婚内购买的一套合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进行分割。同时,被告觉得自己在家庭中付出较多,认为原告应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以及经济补偿20万元。但被告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原告的诉求,感到迷茫又无助,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在被告孤立无援时,经朋友介绍,他了解到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经济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章世铿律师作为汕头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在处理此类案件上有着独特的专业优势。被告了解到这些信息后,被章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所打动,决定委托他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章世铿律师迅速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全面的应诉工作。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婚外同居的照片、录音等证据,章律师从证据三性角度提出异议。他指出照片无法确认拍摄时间、无法识别当事人,录音中被告并未承认同居事实,这些证据根本不能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同时,章律师收集并提交案涉合建房的律师见证书、收款收据等证据,主张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分割。此外,他还提交相关录屏、截图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并且结合被告在家庭生活中的实际付出,提出经济补偿的抗辩主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章世铿律师到庭参与诉讼,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与原告方进行当庭质证、辩论。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由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法院对双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诉求均不予支持。因被告未举证证明案涉合建房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产权属无法确定,法院认定该房产需待权属确定后另寻途径解决。因被告无充分事实依据证明其在家庭生活中负担较多义务,法院对其提出的经济补偿诉求亦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这起案件给普通读者带来的法律启示是:在婚姻生活中,若面临离婚纠纷,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无论是证明对方过错还是自身权益的证据都至关重要。同时,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