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生活的李先生,本过着平凡的日子。2019年,朋友为他介绍工作,闲聊中,朋友以避税为由请李先生帮忙。李先生碍于情面,按照朋友要求开设了公司和公账,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账、对公账户U盾和密码都交给了朋友使用。起初,李先生以为这只是朋友的正常需求,并未多想。在朋友使用一段时间后,李先生多次要求其注销公司,朋友主动提出避税所得可以分给李先生一部分,但李先生既未同意也未明确反对。
平静的生活就此被打破。朋友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诈骗款项均通过李先生开设的公司账户走账。李先生因此被公安机关以买卖机关证件罪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当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李先生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绝望,他觉得自己可能会被判刑,生活和未来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走投无路的李先生四处打听,经人介绍了解到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刑事经济类犯罪辩护。李先生决定委托王伟栋律师,是因为王伟栋律师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敏锐地指出若李先生陈述属实,可能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这让李先生看到了一丝希望。
接受委托后,王伟栋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李先生声称其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未作为证据搜集,王伟栋律师阅卷后发现其朋友在公安机关讯问时的陈述与聊天记录记载的内容不吻合。而且,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李先生所作的讯问笔录中有部分明显不利于他的陈述。王伟栋律师询问李先生原因,李先生表示以为朋友承诺给予钱物是在自己要求其注销公司时承诺的,但自己从未向朋友催讨过。
王伟栋律师认为,构成本罪应当存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故意,但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这一点。李先生与朋友是朋友关系,朋友要求帮忙时主张是用于合法用途,基于信赖关系,李先生根本不可能知道对方是用于违法犯罪。同时,本案中朋友所起的作用、朋友的陈述为何与微信聊天记录不符、为何会在李先生要求下变更法人和股东信息等诸多疑点应当查明。
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王伟栋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最终,检察官依法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意见,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李先生客观上提供营业执照给他人使用,但无法证明李先生有贩卖行为,也不能证明李先生明知朋友会将对公账户用于犯罪活动,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决定对李先生不起诉。
这个结果远超李先生的预期,也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王伟栋律师提醒大家,在刑事案件中,应当委托律师及早介入,特别是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因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很多被告人因害怕或其他因素,在讯问时未能明确表达自身意思,导致询问笔录明显不利于自己。同时,认定构成犯罪必须满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能因另案人员构成犯罪就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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