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是常见的问题,一旦涉及巨额款项,往往会让企业陷入困境。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就涉及到1380万元的合同纠纷,而企业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化解了危机。
厦门动公司与互联公司在2017年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技术开发合同》,另一份是《销售合同》,两份合同合计金额约1850万元。互联公司称已按约履行义务,但动公司仅支付了470万元,剩余1380万元未付,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动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涉案金额高达1380万元,而且原告互联公司持有书面合同、验收报告等表面证据,从形式上看对原告有利。动公司辩称涉案合同是为配合互联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欧XX虚增业绩、完成对赌协议而签订,双方并无真实的技术委托开发和买卖意思表示,属于“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合同应属无效,动公司无需支付剩余款项。
在这个关键时刻,动公司找到了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李冰冰律师。李冰冰律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诉讼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尤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对涉及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也有独特的办案心得。
李冰冰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意识到案件的难点在于动公司需要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目的并非技术开发和买卖,而是配合虚增业绩,这在举证上具有较大难度。此外,欧XX系香港居民且长期居住在内地,如何有效通知其参加诉讼、如何将其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也是本案的难点。
针对这些问题,李冰冰律师制定了一系列代理策略。首先,他全面挖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与欧XX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提取出合同签订过程、验收报告出具方式、款项支付模式、设备交付指令、汇票交付确认、对赌协议背景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证明合同系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其次,李律师申请追加欧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方面可以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动公司单方面陈述不被采信的风险。
再者,他从合同内容、验收报告、设备交付、催款时间等多个角度,向法庭展示合同履行的种种异常,佐证双方并无真实履约意图。同时,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互联公司已实际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动公司不应再承担付款责任。
最后,针对原告上诉提出的“送达程序违法”主张,李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欧XX长期居住在内地,法院可直接送达,且欧XX通过微信实际知晓案件进展,程序合法。
经过李冰冰律师的努力,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一审判决认定涉案两份合同系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并无签订真实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合意,合同无效;互联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互联公司已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判决驳回互联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互联公司负担。
互联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互联公司负担。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李冰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他精准运用“通谋虚伪意思表示”规则,在原告持有表面证据的不利局面下,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成功证明双方真实意思并非签订技术开发和买卖合同,依据《民法典》主张合同无效,获得法院支持。他深度挖掘电子证据价值,将碎片化的聊天内容转化为具有证明力的诉讼证据,是本案胜诉的关键。同时,他在程序抗辩方面也应对得当,成功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于普通企业来说,这个案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真实意思表示,避免以“走账”“做业绩”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否则一旦产生纠纷,不仅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风险。如果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冰冰律师以专业高效、真诚对待当事人为执业理念,他的成功案例也为我们展示了专业律师在解决法律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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