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和家暴的伤情照片,成为案件关键证据。这起案件的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身心受创的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接案第1天就开始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工作。仔细查阅报警记录、住院病历等资料,整理出完整的证据链条。接案第3天,高晗律师向法院提交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证据,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中,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还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高晗律师针对被告“互不追责”抗辩,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经过审理,法院完全采纳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结案后,高晗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要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力发声。”这次经历让高晗律师在后续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精准适用。此后办理类似案件,高晗律师都会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是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还获评泾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执业以来,高晗律师秉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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