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往往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在这起征地拆迁诈骗案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存在异议,辩称系民事财产处分、无诈骗故意,案件争议较大。而曾钦艳律师却从看似平常的案件材料中,发现了影响案件走向的重要细节。
本案中,被告人【被告乙】在当地房屋拆迁时,利用亲属离婚后未迁户口条件,通过修改离婚协议、虚构房屋分割事实等方式,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百余万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曾钦艳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911095581)接受【被告乙】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她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核实拆迁政策、离婚协议修改过程、主观认知、款项用途、是否具有民事争议等关键事实。全面阅卷,逐页审查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重点审查诈骗故意、虚构事实程度、涉案金额认定、是否存在民事纠纷等核心争议。结合拆迁政策与同类判例,制定“定性辩护+量刑从轻”双重策略。
庭审过程中,曾钦艳律师围绕两大核心维度发表专业辩护意见。一方面,指出主观故意存疑,被告人基于当地拆迁政策认知,认为亲属户口符合补偿条件,离婚协议修改系民事处分行为,无明确诈骗故意。另一方面,强调情节可从轻,涉案金额虽大,但被告人无前科、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事实(虽有异议但态度诚恳),涉案款项部分用于债务清偿、无挥霍转移,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她逻辑严密、证据扎实,精准回应控方指控。
最终,法院采纳了曾钦艳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决结果在公诉机关建议区间内下限,有效避免了更重的刑罚,实现了重罪案件中从轻处罚的目标,平衡了法律惩戒与教育改造功能。
除了这起征地拆迁诈骗案,曾钦艳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中,为【被告甲】辩护,精准提出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未谋取非法利益、无前科劣迹、坦白认罪认罚等辩护观点,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在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代理被害人家属维权,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主张赔偿诉求,成功为被害人家属挽回全部合理经济损失。在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案件中,为被告人辩护,通过强调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助力当事人成功获缓刑。
曾钦艳律师是江西千粟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已逾7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数百件,涵盖刑事、民商事等多领域。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在跨境诈骗、涉毒、交通肇事、暴力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中形成了独特办案优势。在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极致的责任心,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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