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娇律师
已认证

在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具备深厚实务积淀的专业人士,她就是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的杨海娇律师(执业证号:13713202011230023)。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以及民事等领域均有出色表现。
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中,19年毛X某委托邹X非法兑换韩币,按指示将钱款转入刘XX个人账户,兑换失败后刘XX出具欠条但未足额履行。毛X某起诉要求确认委托合同无效、邹X返还费用、刘XX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上诉并委托杨海娇律师代理。杨律师提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XX收取、支配,邹X未获益;刘XX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X并非债务人;邹X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混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等核心上诉观点。二审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审理,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杨律师代理意见,改判刘XX独自返还毛X某费用,邹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刘XX负担。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杨律师在民事合同纠纷领域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和关键证据的能力。
在抚养费纠纷一审案中,原告王XX系被告王XX与法定代理人黄XX的非婚生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后因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男方停止支付抚养费。202x年3月,女方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拖欠抚养费,男方委托杨海娇律师应诉。杨律师核实男方已为孩子购买保险并将理赔款全部交付女方,详细审查孩子实际生活、医疗支出,核对原告诉请金额合理性,提出探视权与抚养费关联履行的调解思路,降低男方支付压力。最终经过法院调解,被告一次性支付19年9月到25年4月抚养费仅5000元(远低于原告诉请55000元),自25年5月起,每月支付85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明确男方合法探视权,当事人对结果高度满意。此案例体现了杨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兼顾法律原则与人文关怀,耐心化解矛盾的能力。
在王X涉嫌诈骗罪案中,201x年至202x年,被告人王X加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公诉机关认定其参与境外诈骗窝点工作超30日,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X具有主动投案构成自首、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案发时怀孕且育有年幼子女需抚养、社区矫正评估符合缓刑条件等多重特殊情节。王X委托杨海娇律师担任辩护人,杨律师围绕这些核心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辩护观点,判决王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本案十名被告人中,王X是唯一获得缓刑的被告人,这彰显了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从复杂情节中寻找辩护突破口的专业能力。
此外,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张XX投保后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理赔遭拒,双方告上法庭。杨海娇律师代理原告出庭辩护,针对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需持证的机动车、免责条款是否适用、理赔金额如何计算等争议焦点进行辩护。最终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费用,驳回原告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相互承担部分费用。
杨海娇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不同领域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用专业能力践行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