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华律师荣获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称号。该荣誉评选范围覆盖上海市众多律师,竞争异常激烈,评选标准极为严格,需综合考量律师的专业能力、办案成果、社会贡献等多方面因素。黄俊华律师之所以获此殊荣,与其在债权债务领域的卓越表现密不可分。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债权债务类案件200余件,债务化解类占比约60%。
在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迷局案件中,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委托人XX公司的7.1万余元猪肉货款遭遇难题,被告吉贡XX矢口否认买卖关系。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微信群聊天记录、发票、付款记录等。他精准运用“表见代理”规则,向法庭提出即使孙X、张X不是吉贡XX正式员工,但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完全采纳其观点,认定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吉贡XX支付货款71,340.5元。
黄俊华律师所在的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他作为高级合伙人、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还积极参与行业与社会履职。他曾向司法部提交《关于个人破产法立法建议书》,助力个人破产相关立法研究与制度完善;担任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参与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同时,他还是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在另一起八旬母亲去世后百万售房款“消失”案件中,黄俊华律师代理李XX,通过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完整还原119万售房款异常流向,抓住被告前后矛盾的解释,论证“照顾≠独占”。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遗产,弟弟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
黄俊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务实的办案风格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债权债务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持续获得行业认可,为客户切实解决了诸多债务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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