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先生因被告戴先生拖欠借款拒不归还,委托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的蔡金辉律师代理诉讼维权。20XX年X月X日,戴先生因资金周转向刘先生借款XXX元,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刘先生当日通过微信足额交付借款。借款到期后,戴先生未按约还款,仅于20XX年X月X日微信转账XX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刘先生诉至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庭审中,戴先生辩称已支付高额利息、好处费并要求抵扣,企图减少还款责任。
证据梳理
,蔡金辉律师整理借条、微信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借款XXX元的事实。这些证据整齐地摆放在律师席上,为后续的辩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法官仔细查看了这些证据,不时点头,似乎对证据的完整性表示认可。
抗辩驳斥
面对被告主张已支付现金XX元及转账XX元好处费的说法,蔡金辉律师指出其无证据证明交付给刘先生,且原告不予认可,依法不应采信。蔡金辉律师在陈述时,语气坚定,逻辑清晰,将被告抗辩的不合理之处一一指出。被告律师则显得有些慌乱,试图寻找其他理由进行反驳,但在蔡金辉律师的有力驳斥下,显得苍白无力。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对蔡金辉律师的观点表示认同,要求被告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诉求调整
蔡金辉律师尊重委托人意愿,将被告已支付的XXX元抵扣本金,主动将诉请本金变更为XXX元,合法合理、诚信诉讼。这一调整体现了蔡金辉律师务实的诉讼策略,既考虑了委托人的利益,又遵循了法律的规定。法官对这一调整表示认可,认为符合法律程序和公平原则。
法律陈述
庭审中,蔡金辉律师完整陈述借贷关系、违约事实,明确利息计算依据与诉讼费用承担主张,逻辑严谨、依据充分。他的陈述让整个法庭清晰地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法律依据。书记员在一旁快速记录着蔡金辉律师的陈述内容。法官在听取陈述后,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判断。
保全申请
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障判决可执行,蔡金辉律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这一举措体现了他对委托人权益的全面维护。法院经过审查,批准了财产保全申请,对被告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
判决结果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蔡金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戴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先生借款本金XXX元;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保全费XX元,合计XX元全部由被告戴先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蔡金辉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是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百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他还是盐城市“女童保护”公益组织志愿者、讲师,盐城市“法润亭苗”守护未成年法治公益讲师,盐城市亭湖区妇联特聘普法讲师,2024年度还获得了“优秀公益律师”的称号。在本案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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