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法律纠纷。2022年1月,房屋出售方(本案被告)与房屋买受方(本案原告)经中介居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被告将名下房屋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被告交付了房屋,原告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
接案后第2天,李兴隆律师开始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他仔细查阅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等相关文件,与被告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查阅合同的过程中,他特别关注合同中关于解除权的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同时,他还向被告询问了房屋交付、原告入住等细节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收集信息。
准备阶段,李兴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行动。接案第5天,他紧扣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明确指出原告解除权已消灭。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观点,他调取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证实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合同目的能够实现。同时,他还收集了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相关证据,如水电、物业费用缴纳记录,原告成为小区业委会成员的证明等,完整举证被告已履行合同义务,有力抗辩违约指控。
庭审中,李兴隆律师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他指出,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无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原告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案涉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合同目的能够实现;被告已依约交房,原告已实际行使业主权利,被告无违约行为;中介费系原告与中介的居间费用,与被告无关,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查明案涉小区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被告已完成房屋交付,原告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兴隆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被告全案胜诉。
这次经历对李兴隆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之后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他都会更加注重合同条款的解读和证据的收集,特别是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认定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调取。他会先仔细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然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同时,他也会更加关注案件的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因素,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李兴隆律师现担任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在跨境刑事、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