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CX寻衅滋事案中,20XX年X月X日凌晨,案发时未满18周岁的CX因与14周岁未成年人A某有矛盾,伙同他人持“关刀”、伸缩棍追逐、殴打被害人致轻微伤。案发后CX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吴月明律师(执业证号:14408201811076296)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在庭审中敢说。她紧扣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核心要点,强调CX自首情节,明确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突出未成年人身份,案发时心智尚未成熟应从轻处罚;指出认罪认罚从宽,被告人自愿签署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强调积极赔偿获谅解,家属代为赔偿取得书面谅解;表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无违法犯罪前科。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其核心辩护意见,判决C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涉知识产权刑事案里,被告人YX明知A某未获授权,仍购进假冒“动力火车”苏打酒销售,涉案金额较大。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吴月明律师敢做,在庭审中紧扣案件事实与量刑规则。认可罪名体现理性辩护,强调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从宽、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建议轻缓化处理并适度降低罚金。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Y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成功争取到缓刑。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盗窃案中,C某受A某组织偷挖他人番薯,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盗窃罪。C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系初犯、偶犯。吴月明律师敢拼,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履行值班律师职责。详细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核实案件关键事实,提炼核心从宽情节,见证签署具结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法律意见,拟对C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吴月明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领域经验丰富。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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