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怀柔区,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叫周英,自2019年起便在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她的执业生涯(执业证号:11101201911121842)。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底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起,尤其在民事、刑事领域表现出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两百余件,合同、交通事故、婚姻案件更是其专精所在。
先来看一个劳动者被欠薪的案例。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担任某职务,年薪50万元。然而工作期间,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合同期满后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后,原一审判决也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在这看似绝境的情况下,周英律师接手了此案。
周英律师在二审阶段组织并提交了XX持续主张权利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向劳动监察及政务平台投诉的记录等关键证据,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中,她准确的主张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而非委托合同关系,还指出关联公司与合作社存在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责任。最终,重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过诉讼时效,二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尽管最终判决金额与原请求存在差距,但从原一审全案败诉、仲裁不予受理到为客户争取到4万元的实际可执行回款,周英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努力可见一斑。
再看村民起诉索要分红及差额的案件。原告A系该村村民,持有《股权证》,主张被告补发劳龄股分红及户籍股差额。被告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应诉。周英律师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明确指出原告的诉求本质上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益分配问题,应受村民自治规则调整。她在实体答辩前先行提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程序抗辩,援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成功说服法院以裁定方式驳回起诉,为客户节省了应诉成本及潜在的败诉风险。
在被安置人不认可“承诺分房”协议的案件中,A去世后,其多位亲属提起诉讼,主张A名下的三套安置房及剩余补偿款应归他们共同共有。B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应诉。周英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审查,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书》真实性存疑,且即便真实,其法律性质不属于本案分家析产的审理范围。她还强调原告方非案涉腾退协议的被腾退人或被安置人口,无权直接主张安置利益。同时,充分调取并运用拆迁单位留存的官方文件,证明A取得安置房的合法来源。最终,法院全面驳回原告诉请,为客户避免了重大财产损失。
最后是代理销售商诉生产企业返还被员工挪用的预付货款纠纷。原告系被告某品牌的销售商,被告公司内部员工挪用原告账户内货款,被告承诺恢复账户余额却未履行。周英律师接受委托后,在被告缺席、无直接对抗证据的情况下,系统梳理双方交易习惯、付款凭证、被告出具的书面承诺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她精准计算违约金起算点及标准,并主动放弃不足部分以提高诉讼效率,最终为客户争取到全额货款及违约金的胜诉判决。
周英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逾两百件,涵盖多个领域。她始终以“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立信,全力以赴每一份托付”为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