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和生活中,当事人常常会遭遇各种权益受损的困境。比如在某商事合同货款纠纷案中,某企业遭遇买方拖欠货款,经营资金无法回笼,陷入困境;在某企业劳动合规及劳资纠纷案里,企业面临多起员工离职、经济补偿、违法辞退争议,用工法律风险大增;还有婚姻家事夫妻财产纠纷案,当事人在分居期间财产确权、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上陷入纠纷,财产权益受到威胁。
面对这些复杂的案件,张情静律师(执业证号:1330202311661660)展现出专业严谨的态度。在商事合同货款纠纷案中,张律师耐心梳理合同、送货、对账全套证据,精准锁定违约事实。他通过收集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证明了原被告之间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成立。同时,律师通过分析付款记录,主张由被告个人及被告公司共同承担支付义务,防止公司通过个人账户转移资产或逃避债务。最终,一审胜诉并促成对方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帮助企业快速回笼经营资金。
在企业劳动合规及劳资纠纷案中,张律师既通过诉讼妥善化解仲裁诉讼纠纷,又协助企业完善员工制度、劳动合同、离职流程,从源头降低用工法律风险。他深入了解企业的用工情况,依法取证,稳步推进案件处理,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
在婚姻家事夫妻财产纠纷案中,张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裁判思路,合理界定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范围。他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仔细梳理相关证据,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财产权益。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被告一因购房、装修及家庭投资等需要,陆续向其借款巨额资金,后经结算出具借条,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二(方XX)委托张情静律师进行辩护。律师指出,被告二与被告一长期分居,经济独立,且在借条签署时双方婚姻关系已终结(经法院调解离婚),故不存在“共债共签”情形,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关键辩护意见,判决明确指出借条上没有被告二和被告三的签名,缺乏共同借贷的合意,驳回了原告对被告二及被告三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纠纷中,张律师敏锐地抓住协议中约定的“保底条款”以及原告不承担投资风险、不关注资金具体用途等事实,有力地论证了双方关系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间借贷”。同时,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预期利率”及交易习惯,主张将其认定为双方约定的固定利率,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力求挽回委托人的资金占用损失。法院采纳了张律师关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核心法律观点,确认了45万元本金及年利息的偿还义务。
张情静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历,具备法学、金融学双学士复合专业背景,同时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法律顾问专业资质认证。在这些案件中,张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定制化、可落地的法律服务方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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