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下面为大家讲述几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从中可以看到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造成各某某等人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各某某先后在尉犁县人民医院和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治疗,产生了一系列费用。同时,经鉴定,各某某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
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系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处于提供劳务途中。事故后路某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未果。
在这关键时刻,各某某委托了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执业证号:16528201910089234)及团队介入。刘晟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们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各方争议焦点众多。刘晟律师团队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针对性举证及辩论,提交了完整证据链,主张案涉事故不属于“好意同乘”,驳斥被告关于“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等。最终,法院采纳了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成功为各某某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喀什某某公司与被告中某某公司及其明某某公司存在多笔钢材买卖合同关系。2021年3月8日,原告按被告明某某公司要求供应钢筋,结算金额共计140107元,但被告迟迟未支付该笔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刘晟律师介入,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二被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诉讼时效、欠付货款金额、利息主张以及保全费承担等方面。刘晟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举证及辩论,提交了大量证据,精准驳斥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晟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追回款项共计158476.49元。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5月,蒋XX雇佣朱XX、陈XX等人为其翻修蔬菜大棚。朱XX在搭建大棚过程中因水泥柱子断裂从高处摔下受伤。朱XX后续将蒋XX、陈XX一并诉至新疆生产建设兵X焉耆垦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38874.16元。陈XX委托刘晟律师及团队介入。
庭审中,刘晟律师团队围绕核心争议展开答辩及举证,精准定位案件核心,高效厘清法律关系,清晰论证无过错属性。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团队的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陈XX免除全部赔偿责任。
刘晟律师自执业以来,已经承办案件数百件,涵盖刑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构建完整证据链,高效驳斥被告抗辩,专业把控诉讼流程,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规避或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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