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地笼”在胶州XX海域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公诉机关提起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很多人可能认为,这种情况被告人大概率会被收监执行。
与此同时,在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里,原告与被告签订相关合同,被告却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被告还辩称原告未履行先付款义务构成违约,案件陷入复杂局面。
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的徐靖松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2010267111)接手了这两起案件。在殷XX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徐靖松律师准确把握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他积极协助被告人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律师还协助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展现了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最终,成功说服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避免了被告人被收监执行。
而在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徐律师提出多项核心主张。他指出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约定“先款后货”的前提是被告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被告始终未提供,原告的付款条件未成就,不构成违约。此外,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向案外人采购同类货物,产生差价损失,被告应予赔偿。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徐靖松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在殷XX案中,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因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被告违约,原告不构成违约,被告应赔偿原告差价损失。
普法提醒:普通人遇到类似案件,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中,要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如实陈述事实。在合同纠纷中,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在这两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徐靖松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研判能力和出色的取证能力。在殷XX案里,他精准把握法定从宽情节,并通过协助预缴费用等方式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能从合同条款中找出关键突破点,提出有力的主张。徐靖松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面对这些复杂案件,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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