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者唐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时,徐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唐先生因信赖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买入其股票,结果公司被查出财务造假,自己投资受损。可公司却坚称唐先生的损失与其虚假陈述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拒绝赔偿。这让唐先生感觉自己的损失可能就要打水漂了,内心充满了绝望。
从专业角度冷静分析,这个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点”。其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本身就极为复杂,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要跨多领域专业知识,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高度依赖商业、金融与法律的专业判断。其二,被告公司坚决否认因果关系,这给证明唐先生的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关联带来了极大困难。其三,要准确核定唐先生的损失金额也并非易事,需要专业的方法和数据支持。
面对这些困境,徐晓律师凭借自己从2006年至今的执业经验,带领专业团队迅速展开行动。徐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这种跨领域的专业知识为解决这个复杂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正是因为徐晓律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跨领域知识,才能想到以下应对策略。
团队精准锁定本案属于系列案件中的平行案件,依托上海金融法院已生效的示范判决,确立了本案的核心争点,即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揭露日及基准日。徐晓律师积极向法院申请,调取了投资者唐先生的全部历史交易数据。同时,推动法院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上海某大学中国XX研究院,对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失金额进行了科学、独立的核定。徐晓律师所在的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其团队的协作能力在这个案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团队成员分工明确,紧密配合,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示范判决确立的标准及第三方机构的损失核定意见。法院认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5年10月28日)至揭露日(2016年4月16日)期间买入并持有中某XX股票,其产生的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某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唐先生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全部投资损失共计4,090.56元。唐先生原本以为自己的损失追不回来了,拿到赔偿款时,对徐晓律师团队的专业和努力赞不绝口,称徐晓律师是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徐晓律师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用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为每一位受损投资者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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