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这一切,得益于黄学良等律师在关键时刻为被告人做出的专业辩护。
被告人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将被害人撞倒,然而事故发生后他却选择了逃离现场,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到案后,尽管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且认罪认罚,但逃逸这一情节让他面临着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罚。此时的被告人,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他知道自己的一时错误可能会让自己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家庭也会因此承受巨大的痛苦。
在这个艰难的时刻,黄学良律师接受了委托。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现为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也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早在2017-2018年,他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他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立足资中、深耕内江本地法律服务市场,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接手案件后,黄学良律师凭借多年承办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深知本案的难点在于被告人的逃逸情节。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点。他注意到交通肇事系过失犯罪,并且被告人愿意在保险赔偿外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补偿。凭借自己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对本地司法裁判规则的熟悉,黄学良律师与王XX律师共同提出“交通肇事系过失犯罪、被告人愿意在保险赔偿外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补偿”等辩护意见,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辩护过程中,黄学良律师积极促成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评估。他深知,这些工作对于争取缓刑结果至关重要。曾经在本地长期执业的经历让他知道,赔偿谅解和社区矫正评估是影响法院量刑的重要因素。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学良律师等人的辩护意见。在被告人具有逃逸情节的情况下,结合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因素,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这一结果对于被告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机,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归正常生活,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刑辩律师在量刑协商与缓刑适用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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