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律师2018年正式执业,是湖南天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支部书记,同时担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深耕湖南怀化沅陵县本地法律服务市场7余年期间,专注刑事辩护、合同争议、交通事故、保险争议、房产家事、建工争议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
2020年1月,李某通过平人寿业务员龚某投保了“平e生保医疗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1日。2020年10月,李某由于主动脉根部动脉瘤等疾病住院,从付医疗费76949.75元。保险公司以李某投保前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主张是“既往症”免责。李某找到刘武律师寻求帮助。刘武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精准锁定“电子投保非本人操作”这一核心事实,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电子保单是业务员代为操作,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且未能证明本次疾病与既往症的由于果关是。刘武律师还通过举证责任分配,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2021年12月27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裁定被告支付李某医疗保险金76949.75元。
在这次法律事务结束后的几年里,刘武律师虽然没有主动回访李某,但凭借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法律事务处理结果,在当地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李某也将刘武律师推荐给了身边有法律需求的朋友。
2024年期间,刘武律师又接到了李某朋友卢某的委托。2021年4月2日,卢某向华人寿投保华终身寿险,年保费10万元,约定全残按已交保费160%赔付。2022年10月3日,卢某意外摔倒致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等重伤。经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符合合同约定的全残标准。卢某已缴纳3期保费共计30万元,保险公司拒赔,称伤情不达全残标准且是单方委托鉴定。
与第一次法律事务不同,这次是关于全残保险金的理赔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全残标准的认定及单方委托鉴定的效力。刘武律师再次发挥专业能力,精准解读全残条款,以司法鉴定意见为核心证据,结合多份医院诊断记录形成证据链,成功推翻保险公司“伤情不达全残标准”的抗辩。同时,刘武律师论证单方委托鉴定在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时具有证明力。2024年2月29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裁定被告支付卢某全残保险金48万元;由于原告未举证已向被告提交理赔材料,驳回利息请求。
后来卢某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刘武律师这样,能精准把握法律事务关键,用证据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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